对于农村占地把户口拨开是不是要划算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该项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在集体承包地的使用权方面:当事人分户与否,对该项是没有影响的,只要当事人是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并且在发包时的期限内,登记在册的,就是可以享受的;
2、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方面:在当事人从未申请过宅基地,并且没有单独的住宅的,分户后,是可以申请该使用权的(一户一宅)。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