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目前学界和实务界的定义可归纳为三种类型:
1)并购为核心的重组,将重组局限于与控制权的相关活动。
2)资产为核心的重组,将重组局限于资产的获取目的。
3)等同于并购的重组,如某知名律所在此语境下以专著论述操作实务,但难免有失准确并会导致在论述层次和条理、体系上的混乱。
4)更多的在经济学意义上使用重组概念。
本文认为:相对于并购,重组是更为宽泛的一个概念,并购只是重组的形态之一。
重组的具体范畴包括了资产、债务、资本以及综合要素的重组,重组的方向既可能是单向的也可能是双向的。而并购尽管广义上包括了资产并购,但更严谨的意义还是在于产权层面的重组,而且通常为单向的,即一方经常处于优势地位。当然,并购后的整合过程往往更多的表现出重组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