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以下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不用到场: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原件,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
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暂住人员需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加盖公章)
5、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到场。
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