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公司到申请破产,将由受理,公司拖欠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清偿对象。员工可到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果老板逃逸,会缺庭审判,然后拍卖其资产以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