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反诉被告针对原告所提诉讼请求,提出的的反请求,目的是抵销或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某甲要求乙返还其走失的牲畜,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乙在饲养该牲畜期间的损失等。
二、反诉提出的条件和时间《民诉法》第140条,《民诉法解释》第23
2、233条
1、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2、须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3、须向受理本诉的提出,且受诉对反诉有管辖权。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①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双方违约);
②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反诉能使本诉的诉讼请求失去作用);
③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