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成瘾尚未戒除的。
二、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首次对毒后驾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的态度,对查出毒后驾驶的驾驶者一律注销驾驶证,并三年内不得申报领取机动车驾驶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