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直接过户。不用多说,我把《物权法》两个法条放在这儿,你一看就明白了。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给你解释一下:第二十九条中“发生效力”的意思是物权发生变动,就是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意思。一般来说,所有权变更登记才能转移,但继承是个例外,不用变更登记也可以发生移转,房子现在肯定是你的没问题。但对你的所有权有一个限制,就是第三十一条所说的,你没有变更登记也就是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处分(主要是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所有权不能移转。因此,你必须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你才有处分权,就也是才有权出售。赶快办过户吧,先过到你名下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