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这种情况应当算工伤,至于赔偿在我国没有统一,有的省份如四川就是采取补差的方式处理,也就是把交通事故和工伤分别计算,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少于工伤待遇,就由工伤待遇补足;有的省份是分别赔偿,所以你还是最好咨询一下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这样有针对性一些。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