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特别刑法是实质意义上的刑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特别刑法是区别于普通刑法即刑法典的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的刑法。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单行刑法自97刑法出台后就只剩下《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这一部单行刑法了,而附属刑法指规定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有关犯罪的刑罚的附属刑法规范的总称。你所问是否是实质意义上的刑法,个人看来是肯定的,区分刑法与其它部门法的关键很特别,其不在于主体,也不在于领域,而在于主体触犯法律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就这个意义上看,无论是单行刑法,还是附属刑法,只要符合相关法条的犯罪构成,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承受刑事处罚,所以,特别刑法不仅在名义上属于刑法,也是实质意义上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