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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是要怎样的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0-10-01 内蒙古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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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之前已经成立。
    公司法第11条规矩:“设立公司必须依法拟定公司规章。公司规章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公司规章对公司的效能。公司规章对公司的效能表现在,公司本身的行为要受公司规章的约束。详细而言,一是公司应当依其规章规矩的方法,发生权力组织、事务履行和运营意思决议组织、监督组织等公司组织组织,并按规章规矩的权限规模行使职权;二是公司应当运用公司规章上规矩的名称、在公司规章断定的运营规模内从事运营活动。三是公司依其规章对公司股东负有责任,股东的权力假如遭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申述。
    2.公司规章对股东的效能。公司规章系由公司股东拟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只限于起草、拟定公司规章的股东,并且对后来参加公司的股东是同样的,这是由公司规章的自治规矩性质所决议的。公司规章对股东的效能首要表现为股东依规章规矩享有权力和承担责任。如股东有权到会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转让出资、查阅有关揭露资料、获取股息红利等;一起,负有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及公司规章上规矩的其他责任。
    3.公司规章对董事、监事和高档管理人员的效能。公司规章对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的效能表现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规章,依照法律和公司规章的规矩行使职权。若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之行为超出公司规章对其赋予的职权规模。其应就自己的行为对公司担任。
    全文
    11 20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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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对隐名股东约束力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对隐名股东约束力是隐名股东必须要按照公司章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些营业活动,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公司章程对于这类型的股东也是同样具有效力的。并且《公司法》当中第24条也明确的规定他们享有实际的投资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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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发生效力吗?
公司章程当然可以对股东发生效力,约束股东的行为。作为公司股东,都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如果股东违反章程给其它股东造成侵害,公司可以出面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章程内容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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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章程股东要按手印吗?
股东章程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按手印的,只要股东在章程上面签字,那么就会具有合法的效力,章程一般是由股东们来进行协商决定的,而且股东章程也是属于股份公司必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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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的章程修正案是新股东还是老股东签字?
股东变更的章程修正案是新股东签字,因为是新股东的入股,但是如果是公司的章程修正案中与股东变更无关的,就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所有的股东进行签字,不区分新股东和旧股东,新股东在如果后与旧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一致的,但是股东的分红是按照股东个人的投资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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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让我违章作业我辞职有钱赔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普通职员自行提出离职请求时,并无任何补偿可言。
然而,倘若其离职原因并非出自于个人自愿,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不在此列。
倘若雇主未能为其雇员缴纳完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者未能保证准时且足够的薪资发放,亦或是未能确保适宜的劳动环境或职业防护措施的落实,那么该名雇员便有权以此为由,提出被迫离职申请,同时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将按照该名雇员在当前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若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计算;
反之,若服务期限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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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股权质押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贵司决定启动股权质押程序时,需按照以下几种具体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若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则须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条款。
例如,若欲将该公司股权质押给非本公司股东,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方能进行。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时,还需要将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权移交给质权人。
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正式生效;
其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同样需要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中有关禁止转让股份的规定,亦适用于股权质押行为。
至于质押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有不同的规定:
若为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则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而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则质押协议自股权出质事项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涉嫌造谣的调查和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全面确立起事实真相,取证环节至关重要,在此过程中需逐步收集一系列相关的口证或证据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抓握口头陈述、录制音频以及获取书面形式的证据等多种方式。
这些证据必须彼此相互符合,以排除其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疑虑。
对于诽谤罪的定罪,需要受害者自行搜集证据。
鉴于此类犯罪所独有的特性,通常情况下受害者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将面临诸多挑战,
因此,证据的搜集工作极其困难。
当情况严重时,强烈建议当事人考虑聘请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律师协助他们收集有关诽谤罪的各项证据。
诽谤的构成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首先,在客观方面它主要表现为蓄意杜撰和流传虚构的事实,这些事实足够造成对他人的人格尊严的贬损以及他人声誉的破坏。
其次,该行为是一种严重情节,它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最后,诽谤罪的实施主体是一般的普通公民,但是对于一般的诽谤行为,需要行为人年满16周岁,因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周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
如果16周岁以下的人实施了诽谤行为,那么他的法定代理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诽谤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后果,而且还期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然而,如果行为人错误地将虚假事实视为真实事实进行传播,或者只是将某一虚假事实进行传播而没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意图,那么这并不构成诽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买回迁房过户流程及费用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回迁房过户所需手续及相关费用事宜如下:
首先,买卖双方应签署正式的回迁房交易合同;
其次,买卖方需各自准备必要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明及产权调换合同等材料;
然后,共同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回迁房变更登记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与图纸;
接着,依据政策规定,购买者需缴纳房价总额1.5%的契税、交易费用、测绘费用以及权属登记费和证书制作费等;
而出售者则需承担房产交易差价5.6%的增值税(如房产证不满两年),以及房产交易利润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和交易费用等;
最后,买卖双方前往主管房地产部门进行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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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的效力如何认定?
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的效力主要应当从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之诉的主体资格、股东会召集程序的合法性认定、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三方面综合来判定公司股东会决议章程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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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造成面部疤痕索赔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不幸面部受伤导致疤痕残留的情况下,首先应当依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遵照相关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先行赔付。
若赔偿金额仍有不足之处,则应由肇事方依法承担后续赔偿义务。
对于人身遭受一般性伤害的情况,肇事方将负责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这些都是为了治疗及后续康复所需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当事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然而,关于疤痕的赔偿标准并无明确法律规定,必须通过伤残鉴定来确定其等级后才能得知具体的赔偿金额。
因此,受害人有权向鉴定机构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已构成伤残,那么受害人还可进一步要求获得伤残赔偿金,同时也有权要求肇事方支付面部美容整形费用以修复疤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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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系数,以周边类似房价为参考基准进行适当调整,需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类似”的概念是指在区位、用途、建筑物结构以及占地面积等多方面具备相似特征的物业。
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当依法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
其次,对于涉及到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通常会在政府所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详细规定。
再者,由于征收行为可能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其具体补偿数额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若双方无法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相关规定,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科学评估手段加以确定。
以下是整个过程的详细步骤:
首先,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拆迁范围之后,将相关信息通知至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机关。
其次,区、县政府机关接收到通知后,将立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
再次,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出一份详尽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然后,当涉及到因旧城区改建而需要征收房屋时,若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并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一场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有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最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将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将对拆迁事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例如补偿方式、金额、应安置人口数量、应安置面积大小、安置地点、楼层、搬迁过渡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且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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