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衢州申请公租房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衢州市区城镇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
2、住房条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3、经济条件: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0202元(含)以下。
(二)下列人员可单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已婚(含离异、丧偶)子女、年满22周岁以上(含22周岁)且持有
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和年满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因无房而不能单户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内的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经济准入条件,不予保障
(一)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购置价在5万元(含)以下的营运车辆除外),自申请(年审)公告之日止之前1年内办理机动车辆的过户(注销),仍认定为有汽车。
(二)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中的出资额在20万元(含)以上。自申请(年审)公告之日止之前1年内办理的过户(注销),仍认定为有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