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青苗费是什么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主要农作物年产量的确定主要农作物年产量为其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农作物年产量数据通过抽样调查采集。注意事项:
1.在具体调查时要考虑抽样点分布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同时还要对农用地的附加收入如养殖、间作和多种经营等、种植成本以及灾害情况等进行调查,便于数据分析处理。
2.农作物年产量数据要按照三个年份、复种类型和农作物类型分别进行统计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