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中国的《民法通则》、《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对公民享有的生育权利都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有关国家和公民生育权利益发生冲突方面,对公民享有的多项计划生育权利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计划生育人权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保护。生育权和行政法规中的公民计划生育权利主要有:
(1)依法生育权;
(2)不生育权;
(3)获得避孕和节育服务权;
(4)生命健康权;
(5)人身安全保障权;
(6)人格尊严权;
(7)孕产期和哺乳期不离婚权;
(8)孕产期和哺乳期不被解雇权;
(9)产期休假权;
(10)劳动时间哺乳权;
(11)孕产期和哺乳期受特殊劳动保护权;
(12)孕产期和哺乳期享有医疗保健权;
(13)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遇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