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为什么是折价返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自始无效,要恢复原来的状态。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无效合同的处理做了原则性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司法解释”第二条确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对工程款实行折价补偿的基本原则,即“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方与承包方对于工期延误造成对方的损失,仍应该进行赔偿。这是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第二个法律后果,即过错赔偿原则,要求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