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应当公开宣布不决定书。不决定书一经宣布,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应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人及被不人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将不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特别关注:最高检《规则》还规定:
1、不决定书还应当送达被害人的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
2、送达不决定书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告知被酌定不的人,如果对不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检察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