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补办户口本后原丢失的又找到了,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当事人的旧户口本,应妥善保管:
1,当事人补办户口本的,应先填写户口本遗失申明,先挂失,才能补办;
2,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并没有遗失的,原则上,是不能进行补办的;
3,新的户口本办理出来后,旧的就不能再用了,否则,补办也就失去了意义;
4,当事人找到旧的户口本的,应妥善保管,或者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以免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