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公安机关给予办理取保候审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或者申请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
2、对于犯罪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决定,不需要取得被害人同意,也不需要征求被害人意见。
3、我国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较为宽松,对于符合条件的,司法机关可依法予以办理。除非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对其意见,一般不予采纳。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