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城中村房屋权属该怎样进行登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先由区局申请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送市局产权地籍处审核同意后,区局方可发证。
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附件;
(5)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依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公告;
(四)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本条第
(三)项适用于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告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