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出轨离婚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出轨离婚能否请求损害赔偿需要看是否符合《婚姻法》46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出轨”用法律术语来表达就是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其表现形式大多在于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例如夫妻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奸、、嫖娼等等。但是,法律对于这些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情形,在责任认定上是有区别的。
最高院颁布的解释一第二条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上述规定来看,认定同居的条件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故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的“情人关系”、“”等都不应属于司法解释所指的“同居”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