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不来办理,无外乎只是想拖延时间要增加一些相关的费用,如果受害人住院期间的费用是你方垫付的,你可以凭预付款找到主治医师,要其出具病人结算费用清单,然后到交费处代为办理出院手续。住院票据上的时间即为出院时间。今后受害人到医院来办理的只是出院小结之类的医疗手续,不影响此出院时间。
2)由于车辆一般都是有保险的,今后的赔偿也直接与保险公司相关,你也可报请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医院来“关心”此事。保险公司知道此事,定当会出面的,那么今后赔多赔少,因为保险公司参与了这个事,你就脱离了这干系,这叫“嫁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