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轨方能要求第三者返还财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与第三者交往过程中,出轨一方常会赠与第三者一些财物,依据公序良俗原则,作为夫妻关系的另一方,可以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
对于出轨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应当返还多少,理论界存在两种观点,有的认为应当返还一半,有的认为应当返还全部赠与财产,司法实践中支持一半和支持全部的判决都有。
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以及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视为共同共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以及平等的处分权,而不是夫妻各自对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享有处分权,因此出轨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全部无效,其配偶方可以要求全部返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