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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添加名字什么程序多少钱房产证添加名字什么程序多少钱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0-10-04 安徽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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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婚后房产证上加名情况比较简单。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2.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则比较复杂。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扩展资料:房产加名税,该词条来源于新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一些夫妻希望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但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房屋权属变更,在房产证上被增加署名的人是契税的纳税人,应该缴纳契税。这种契税被网友戏称为“房产加名税”。9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全文
    12 20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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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添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上面如需要添加名字,那需要双方携带着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的相关的资料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添加名字就可以了。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从而能够取得房屋合法凭证,可以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以及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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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注册公司注销流程和费用是怎样
[律师回复] 解析:
新近注册之公司欲办理注销手续者,其具体步骤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详细填写申请书、签署确认文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妥善处理并缴销所有未使用的发票,对所欠税费进行补充缴纳后,国家税务总局将会退还原本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并给予一份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以示确认;
其次,在取得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之后,应前往地方税务局领取相应的表格,同样需要对所欠税费进行补充缴纳,待地方税务总局确认无误后,将会回收原有的税务登记证书,并发放一份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紧接着,在获得上述两份通知书之后,便可以着手处理银行账户的注销事宜;
最后,携带上述通知书以及其他所需材料至工商管理局领取表格,并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及相关资料提交至该机构,待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若公司设有分支机构,则应在做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决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
对于那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应在获得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
当公司因解散而进入法定清算程序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清算组负责人的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强制执行上诉法律程序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递交至法院的上诉流程,概括如下几点:
首先,被告人、自诉人或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方必须通过原审法院或者向上级第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其次,第二审法院会就第一审审判结果进行深度审查,其中涵盖对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全面评审;
最后,由第二审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首先是起诉状,其次是相关证据材料,再次是原告身份证明以及用以证明被告身份的相关资料;
如果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还需提交明确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则需额外提交明确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证明文件、函件以及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对于提出抗诉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
其次是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犯罪行为却被判定无罪,或者无罪者被判定有罪的情况;
再次是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情况;
此外,还有认为罪名不准确,一罪被判数罪、数罪被判一罪,从而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情况;
另外,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情况也属于抗诉范围;
最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况同样可以作为抗诉理由。
总的来说,在第二审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上诉人有权撤回上诉。
一旦上诉人撤诉,其上诉权利即告丧失,不得再次提起上诉,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和所需资料去哪里找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际居住地区的公安局派出所即可办理居住证。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必要资料:
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肖像照片、居住地址详细信息以及就业状况证明和就读证明相关资料。
其中,居住地址证明范畴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由房屋出租方、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所开具的住宿证明等;
而就业证明则涵盖了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具备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相关材料等。
居住证的申请与办理均需在公安机关进行。
在申请居住证时,应向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经公安机关授权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上述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肖像照片、居住地址详细信息、就业状况证明及就读证明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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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添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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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监护人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需要变更监护人的情况下,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以寻求协助。
最后,法院将依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的原则,对监护人的选定做出最终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通常为其法定监护人。
若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幸离世或丧失了监护能力,则应由以下具备监护能力的人士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与未成年人关系亲密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朋友,同时需得到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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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哪些人可以签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手术治疗的情况下,以下对象具备签署手术同意书的资格:
1、首先,患者本人必须亲笔签名以示理解并同意接受手术治疗;
若患者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签署或不宜签字之时,则可由其近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等人)代为签字表示同意;
2、其次,当突发紧急状况,患者生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需立即进行手术救治时,若无法及时取得患者家属的联系,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手术。
值得注意的是,手术同意书的签署与否并不直接影响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换言之,即便患者未签署手术同意书,只要医院的医疗行为无过失且未对患者造成非医疗所需的损害,那么医院便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反之,若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即便患者已签署手术同意书,医院仍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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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加名字的程序是什么?
户口本加名字的程序是:户主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在我国的户口管理中,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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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更名给妻子单独所有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将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证更改为仅为其中某一方所有的相关程序如下:
首先,如果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需进行对外销售或转让行为,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授权文件以示认可。
其次,在确定房产所有权人为已婚人士的前提下,若欲对该房产进行转让或者其他形式的过户事项,如所有权人的配偶无法亲自出席,则必须获得其配偶以文字形式出具的明确同意,同时还需提交一份由婚姻登记机构出具的《配偶同意确认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证机关办理全权委托书的过程中,同样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并亲笔签名。
最后,若在离婚之后,原属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需要进行过户处理,则双方应携带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书、户籍簿、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以及过户确权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此种情况下的过户房产亦被视为共有财产的变更,所需支付的费用仅为工本费,无需缴纳任何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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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名字都有哪些程序
有房无贷:1、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通过办理。有房有贷:1、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合格通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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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上添加共有人名字怎么办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土地使用证上添加共有人名字怎么办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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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刑事案件虚假鉴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确定鉴定人的选择方式。
目前,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可选用两种方式来选定鉴定人。
第一种是,进行指派,即由这两级司法机构自行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中的拥有鉴定资质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鉴定;
另一种则是,进行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公开邀请其他相关部门的具备特定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鉴定。
被指派或受聘的鉴定人需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且应确保无利益冲突,以便能够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鉴定工作。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侦查机构有义务为鉴定人进行鉴定工作提供必需的设备及环境,适时向鉴定人递交敏感的检材、对比样本以及其他原始资料,向他们详细介绍与鉴定有关的一切信息,并明确指出期望鉴定解决的具体问题,但不得暗示或强制鉴定人做出某种特定的鉴定结论。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必须严格遵循自身的职业道德准则,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若鉴定人故意出具虚假的鉴定报告,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鉴定人完成鉴定工作后,需撰写鉴定结论,并亲笔签字确认。
鉴定结论应对侦查人员所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的解答,同时还需阐明其在科学或技术层面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鉴定结论通常采用鉴定书的形式进行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涉及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存在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于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均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完成鉴定工作后,需撰写鉴定结论,并亲笔签字确认,同时医院需加盖公章。
最后,侦查人员应对鉴定人所出具的鉴定结论进行仔细审查,如有疑虑,有权要求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
必要时,亦可另行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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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收养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收养流程的执行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是申请环节,包括收养方、送养方以及具有判断力的被收养者必须协同前往收养方地域内的公正机关分别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方式提出申请;
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机构发出的介绍信,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及户籍证明文件。
在申请过程中,还需准备好包含收养意向的收养协议、具有明辨是非能力的收养者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不育或绝育证明等相关材料。
其次是审查阶段,公证员将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询问,或者深入到当事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社区以及广大群众中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确保当事人提供的各类证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也需要确认收养各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收养行为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以及收养方是否存在不良动机,以及其经济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最后是办证环节,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凡是符合收养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收养公证手续,制作公证书,以此来证明收养关系的确立。
对于那些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则不应予以办理收养公证,并且要向当事人明确解释不予办理的具体原因。
如果当事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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