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二者在量刑上有本质的区别;持刀并不表示一定有故意的故意,本案尚在侦查阶段,一切要到法庭庭审时才能有明确的答案。具体个案的量刑,没有详细案情细节,无法作出基本的判断。
一、《刑诉法》第12条: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1、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1、轻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故意伤害罪与故意罪的区别
1、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罪(未遂)。
2、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