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可以迁过来的迁出证明材料:假设迁出地为甲,迁入地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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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当地街道(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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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派出所提供的迁出证明(有一张和户口本页的东西),带上去要乙方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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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需要落户的房产证等等所有材料(这个每个地方不同,可以咨询一下乙方派出所)在乙方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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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派出所会有一份回执单(迁入证),带到甲方派出所去做销户(迁出证),然后甲方有一张回执单,再带到乙方派出所去办理入户就可以了。注:所有的办理可以不需要本人去,让家里人相关办理一下就可以了,花的只是快递费而已,不用来回折腾,但是办理入户在乙方办理,这个是本人需要去的。以上仅供参考,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