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首先与老板进行私下和解。
2、全面收集好老板拖欠工资证据的情况下(包括考勤表、财务部门证言、员工们的证言、之前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也都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的)。
3、如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没有处理或者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您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先提前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束之后,才能向提前诉讼。劳动仲裁是必须进行的前置程序)。扩展资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第十一条第六款是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不必费力寻找用人单位负责人,因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般都能找到他们,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