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肇事顶替应该如何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顶替者,其主观上是为了包庇他人犯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不向司法机关检举、告发的,属于知情不举,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是实施了积极的帮助行为,则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伪证罪等。浙江省高级人民《关于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正确认定逃逸等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对顶替者,只有构成犯罪的,才以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包庇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包庇情节轻微的,也可以免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