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执行法警不执行要怎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所以,强制执行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备以上条件,人民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