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房多卖中争议商品房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处理原则是:
(一)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支持
(二)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支持已经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
(三)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已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的房屋权属要求应得到支持
(四)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合同备案,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支持
(五)如果上诉情况均未发生,则签约在先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该得到支持
只有确定了商品房所有权之后,才能知道该商品房是归谁所有的。对于购房者来讲,就应当尽快的办理房产证,这样才能在法律上面最大先对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当然,具体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委托开发商进行,也是可以自行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