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法律咨询:我们之前和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并缴纳了2万元定金,现因为贷不了款,无法完成交易。请问,还需要支付中介费吗是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还是支付居间期间产生的费用律师解答:
1、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原则上,只要中介促成你们双方订立了合同,就应当向中介支付居间合同约定的报酬;
2、如果因为贷不了款,你们无法完成交易,这里面就要区分是无法订立合同,还是已经订立了合同但却无法实际履行。如为前者,中介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除非居间合同有特别的约定,否则中介不能要求支付居间报酬;若为后者,中介已经促成合同成立,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并非中介造成,委托人则应支付居间报酬;
3、中介在居间活动中支付的费用,除非与委托人有特别约定,否则应由中介自行负担。相关法律知识:居间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