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性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企业名称权的法律性质,一向有着不同的见解。日本学者曾提出三种观点:其
一,认为商号权因商号登记前后的不同而有差别。商号登记前具有人格权的性质,商号登记后则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其
二,认为商号权不因商号的登记前后而有差别,它仅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其
三,认为商号权不因商号的登记前后而有差别,它兼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性质。
从理论上讲,企业名称权是企业表示自己的名称所生之权,和自然人的姓名权有同样的性质,因而企业名称权不应因登记与否而有差别。所以商号,无论登记与否,首先是应受保护的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