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年近古稀的王婆曾与丈夫共同养育四个孩子。不幸的是,大女儿与小儿子不幸早亡。两年前,相伴五十载的老伴也撒手人寰。随即发生的继承纠纷更让王婆与儿子阿明、女儿阿珍的关系紧张。今年1月,王婆被诊断出癌症,无奈术后疗效并不理想。在患病期间,王婆的儿子照顾王婆。面对动辄几万块的治疗费,王婆自己每月不到三千元的退休金和其他几十块钱的收入简直是杯水车薪。亲生女儿对生病的母亲不闻不问。阿珍称王婆十分重男轻女,把自己的收入和财产都给了儿子,现在又要其承担一样的赡养义务,其觉得这不公平拒绝给付。赡养自己的父母是儿女应尽的责任,也是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人民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