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婚前房产证登记于一方名下,就是他或她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另一方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另一方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可以判决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资,但房产证仍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有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属于一方的父母出资,婚前分手以及婚后离婚都一样,也可以判决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所以,无论任何时候提出分手,一方有充分的证据,属于这方财产,没有充分的证据,属于房产证登记于方财产。其实这种事情最好是有一个双方签字同意的约定,任何时候都有法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