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白过错的定义,如果你是指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赔偿的过错,一般是指:
(一)有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几种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是否有第三者和私生子都不属于这个范围。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明确说明。但是在民间,有外遇、第三者也被认为是过错。由于中国的法制建设比较落后,部分受影响,不完全按照法条办案,有时也会在财产分割时,偏向没有外遇的一方。或者你在是私人关系,有时可以利用这点来倾斜宣判。但是法律确实没有规定有第三者或私生子可以影响财产的判决,相反,有私生子需要考虑私生子的抚养问题,因为私生子具有等同婚生子女的权利。最后如果已经宣判,有私生子,与第三者结婚,都不会构成要求重新判决的条件,这个基本可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