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想跳槽且企业想除名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不要主动提出是由自己提出离职的,可在双方解除协议中回避这个问题,以免轻易丧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员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上海市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余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同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高于企业损失130的,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
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别以为工作交接是企业的事情,一些管理优秀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的同时,都会让员工签收。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主张员工从未返还资料或财物,员工则非常被动。
4、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
劳动手册、退工单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如果没有上述凭证,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