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向地税部门申请开具营业税发票,发票的抬头应按照实际业务发生的公司名称填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中属于营改增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未包括不动产租赁。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