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招待费
即招待业务对象的支出。表现为请外单位的相关人员吃饭、喝酒。此时,只能扣60%,且有0.5%的限额。但不需要扣缴相关人员的个税。
2.职工福利费
即招待本公司员工,提供一项福利,比如:节庆日聚餐打牙祭,免费提午餐等等。此时,必须按福利费处理,在工资总额14%限额内扣除。但作为一项经济利息,应确认为相关员工的一项应税收入,并入工资,每月减5000后扣缴个税。
3.加班餐、误餐
即为了加班、为了让员工在规定时间与地域之外工作,而发生的必不可少的餐费。这个是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入管理费用时,不属于福利费。此时,全额扣除,没有限额,也不涉及个税。但是,其“真实性、合理性”将是税务关注的要点,所以,公司应该有相关的加班配套制度、加班事由说明,制度确定的开支标准应该合理。
4.成本费用
这个特殊,比如,拍广告时,要买些菜来摆一摆,这个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当然需要成本结构文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