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长浮拜簧之毫瓣桐抱昆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过户到甲名下。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房子壹套是立协议人甲父、甲母共同所有,现决定将上述房产全部分给儿子甲,产权亦归甲所有,甲表示同意),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离婚。双方都请了律师上法庭。对方律师抓住其中一句说,如果公正书上写:产权亦归甲个人(或一方)所有,对方就不会提出要求分房产,其实婚姻法第18条已明确表示,由于漏写,才导致出现这种僵局,有可能判一人一半。乙女要求分赠与的房子,请问乙女是否有权分得该房产。请各位律师帮帮忙,有什么办法,父母的财产让外人抢走是儿子的无能。(甲父已去世,甲母还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