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同为转弯的非机动车相遇时应该是右转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先行,如果是同向右转弯则是按照大转弯和小转弯来判定,因为司法程序上,对方也是右转弯的转弯难度大,故对方有享有优先通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因此,右转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先行。如非机动车在机动车的后面,应先减速让非机动车先行后再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