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工伤保险单位0.7--2.8(特种行业6.5)。生育保险单位0.5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