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沈阳市劳动模范退休后住院费如何报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沈阳市劳动模范退休后住院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无优惠正常,与其它退休职工完全。但是,保险之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曾经获得沈阳市以上劳动模范并一直保持荣誉的,从劳模医疗补助金中予以救助,救助标准为:
1、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额度在2万元以内的按70%比例救助,超出2万元部分按80%比例再次救助,年内符合救助条件的医疗费用可累计,每年度救助一次。
2、医疗救助金向市总工会和人社局申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意见》沈政办发〔2015〕19号二、强化帮扶救助,落实劳模各项待遇政策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依据充分、事实清楚、热情关心”的原则,强化劳模生活保障,建立劳模帮扶救助金和慰问金发放制度和标准。
(一)劳模生活困难帮扶救助金。对月收入低于我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养老金或退休金且已退休的劳模,实行差额补贴,给予补足。对月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劳模,每年度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000元。
(二)劳模医疗帮扶救助金。每年度为企业在职劳模办理职工医疗综合互助补充保险,以缓解其因病住院治疗或患重大疾病带来的生活压力。企业退休劳模因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除单位报销、救助补贴和补充保险报销外,劳模逝世给予家属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劳模特殊困难帮扶救助金。劳模本人遭遇意外伤害,或家庭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不可预见情况导致生活暂时困难的,给予一次性救助金3000—5000元。原在市属企业工作应享受荣誉津贴但因企业转制、破产等原因未予支付的退休劳模,以及经有关部门核准的市属困难企业中无荣誉津贴领取渠道的劳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年度一次性津贴帮扶救助。对子女在高中、大学阶段就学困难的低收入劳模(不包括研究生、军事院校学员、各类补习生、进修生),每年给予一次性帮扶救助金3000元。
(四)劳模慰问金。春节慰问金,每名劳模发放标准500元。日常入户困难劳模慰问金,每次发放标准1000元。三、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劳模帮扶救助资金使用规范
(一)保障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我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现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市级以上劳模(含农民工劳模)。市级劳模同时荣获全国劳模称号的,其生活困难和医疗帮扶救助以全国总工会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为主。
(二)资金管理。全市每年安排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补助资金905万元,其中市财政拨付600万元,市总工会从工会经费中配比305万元。劳动模范补助资金由市总工会负责日常管理。要专款专用,定期公示,接受监督检查和审计。
(三)责任分工。劳模帮扶救助金的申请、核准和发放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其中,劳模生活困难帮扶救助金的发放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进行身份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准救助标准和退休劳模上一年度月退休金实况,再由市总工会计算救助差额予以发放。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工会组织做好劳模帮扶救助金的申报、核查、发放和公示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扩大发放范围、挪用和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