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辞职算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了辞职报告,30天后劳动关系终止,可以认定辞职报告算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但是建议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