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什么是在我国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我国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
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公司类型并未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只要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条件,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都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