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离婚程序如何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两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可否存在能够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两方协议离婚,商量好两方一起去民政局解决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两方都认可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提诉讼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认可离婚。裁判离婚的准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碎,而夫妻感情确已破碎是根据男女两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两方之间可否存在家庭暴力、抛弃、凌虐、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家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会根据两方的情况来判定。如果男女两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那么
第一次诉讼离婚通常不会裁判男女两方离婚,需要男女两方
第二次诉讼时才会裁判男女两方离婚,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裁判奏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两方是能够任意协议离婚的。
有两个孩子的离婚程序按照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一般程序走。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