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可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给予解释;
2、解释无效,可要求重新评估,重新评估改变结果的,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3、重新评估无改变,应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