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配,但对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与适当帮助,对一方有过错的,新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过错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梁部分,因此你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离婚过错赔偿,肯定会支持的,至于对方没工作,给与的只是适当帮助,如果不会造成困难,原则上不会考虑,因此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大可能会平分,而是会向无过错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