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A.。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有: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都属于,但并非所有的都能够实施行政许可。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有行政许可权的,才有权实施行政许可。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指承担着管理公共事务的责任的组织,如医院、学校、图书馆以及一些公用事业机构等。这类组织经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授权,也可以实施行政许可。3.受委托的。一些虽然具有行政许可权,但囿于某方面原因,可能无法有效实施行政许可。此种情况下,这部分可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实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