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您所述“应该是10年的保险,现在上了5年了,里面有60700元,我取出来了59000,她现在以孩子的名义我归还59000元,这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我,被保险人是孩子,我咨询过平安保险,说我有权利支配,不受婚姻共同财产的限制,我现在应诉有几成把握一分不给她呢还有如果我坚持不给,最糟的判决结果会是怎样一审会直接判吗”的问题,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
一、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的投保行为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
二、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解决,可能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