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伤害案过了八年如何去追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伤害案分重伤和轻伤,重伤的法定刑是3到10年,轻伤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刑法有关于追诉期限的限。超过了追诉期限,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了。重伤的追诉期限是15年,轻伤的追诉期限是5年。如果是轻伤而且当时就知道是谁打的而没报案,八年已过追诉时效;如果当时不知道是谁打的,或者知道是谁打的且已报案,打人者在逃,则不过追诉期限。另外,如果他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还有其他犯罪,前罪的追诉时效从后罪行为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时效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连续犯继续犯追诉时效】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