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关于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作了规定,第135条将普通诉讼时效规定为二年。而特殊诉讼时效,不同的法律则有一年、三年、四年、十年等多种规定。一般来说,借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值得关注。这种情况是指身体受到伤害要求损害赔偿。具体来说,就是借用人与出借人订立借用合同,在借用合同期间,因出借物存在缺陷,借用人身体受到伤害,向出借人主张损害赔偿。我国本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因此,借用人因身体受到损害向出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对这一条理解得不够透彻,导致错过了诉讼时效,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保护。本站律师建议大家,在进行索赔时一定要及时,尤其要注意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