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民事庭审中分为:原告宣读状,阐述事实和理由、被告陈述答辩意见。法庭调查阶段: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提供调查取得的证据、双方互相发问、法官发问。法庭辩论阶段:原告陈述辩论意见,被告陈述辩论意见,原、被告二次辩论。原、被告陈述最后意见。对于被告在法庭调查阶段陈述的意见,如果是和案件有关系的,没有特殊的理由,原告是要选择回答的。对于案件的事实,法官是根据全案的庭审过程和证据全盘考虑的。民事案件当庭宣判或判决书送达至被告之日起15日内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文书生效后,超过履行期限被告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原告可以申请执行,到立案庭填写申请执行表。申请执行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两年内。希望能帮到你。